• 网站首页
  • 本所概况
  • 杂志导读
  • 投稿须知
  • 在线投稿
  • 邮箱投稿
  • 联系我们

栏目导航

杂志导读
邮箱投稿
邮政投稿
在线投稿

学术动态Dynamic

  • 新阶段中国粮食安全问题探讨...
  • 王军:农民合作社变异的原因...
  • 姜长云: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...
  •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在贵阳...
  • 首届新型城镇化创新发展论在...
  • 中法寻找生态农业合作机会

关注三农Focus on

  • 李伟:为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...
  • 赵树凯:万里与农村改革
  • 李克强:用工业的方式发展现...
  • 辛岭 蒋和平:构建新型...
  • 李铁:中国如何向欧洲学习“...
  • 吕悦风 陈会广:农业补贴政...
  • 钱津:县域经济一体化是十三...

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杂志导读 > 2011年 > 01 > 信息摘要

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:法律何以下乡?——湘中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

【出 处】:《 中国农村观察 》 CSSCI 2011年第1期 84-95页,共12页

【作 者】: 何绍辉 [1] ; 黄海 [2]

【摘 要】 本文通过对四个田野个案的深入分析与比较发现:伴随农村社会结构巨变、农村社会关联弱化、农民长远生活预期丧失与乡村社会惩罚机制缺失,中国农村社会正在由“无讼”社会、“无需法律的社会”走向农民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来捍卫自己权利的法治社会;中国农村社会已经和正在部分地内生出对现代法律的基本需求,营造出农村法治化所需的社会空间、社会结构与社会土壤,农民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行为日渐成为乡村化解纠纷实践的常态;农民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来捍卫自身权利时亦遭遇深层次困境,主要体现为行为选择的权宜性、法律运作的关系化与社会效果的内卷化。应从构建和谐农村社会、建设现代化与法制化农村的高度,重塑农村社会整合嘲制,匡正农民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行为。

相关热词搜索: 法律实践 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 法律下乡

上一篇:第一页
下一篇:农村教师社会流动意愿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——以湖北省随州市为例

地址:北京市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《中国农村观察》编辑部
版权所有:中国农村观察杂志社 京ICP备05015742